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湖北省2019年研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为确保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明芳 
 副组长:陆 新 赵春阳 赵昌汉 杨建兵
 组 员:李志斌 汪桂芬 何广惠 傅雯萍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工作督查组
 组 长: 赵春阳 
 组 员: 朱梅红 张文君 孟 丽
 职 责:负责督查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推进实施。
 3.复试专家组
 组 长:(略)
 成 员:(略)
 职 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4.复试资格审查组
 组 长:赵昌汉
 成 员:饶迎涛 程 平 傅雯萍
 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
 二、复试要求
 1.复试资格线与科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一志愿上线考生单科和总分要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见下表)。
 复试资格线
 
  
   
    代码及学科名  | 
    A类考生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学硕  | 
    355  | 
    51  | 
    77  | 
   
   
    055101翻译专业学位硕士  | 
    355  | 
    51  | 
    77  | 
   
  
 
 复试科目
 
  
   
    代码  | 
    学科名称  | 
    类别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学硕  | 
    英语专业综合 英汉会议口译 听力 专业面试  | 
    英汉写作、英汉互译  | 
   
   
    055101  | 
    英语笔译  | 
    专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 
    英汉互译 英汉会议口译 听力 专业面试  | 
    英汉写作、英汉互译  | 
   
  
 
 2.招生计划数:全日制学术学位(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招生7名;全日制专业学位(英语笔译)硕士研究生招生23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英语笔译)硕士研究生招生30名。
 3.复试比例:按照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4.调剂要求:在学校调剂要求的基础上执行确定。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26日14:00- 16:00
 2.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308室
 3.具体要求: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分别需携带以下材料: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9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e.政治审查表一份。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f.请带齐TEM4、TEM8、CET6和翻译大奖赛等相关证书。
 学历(学籍)信息检验有问题的考生,请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交纳复试费100元。
 5.通知书需邮寄的考生填写录取通知书寄达地址及相关信息,邮费到付。考生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二)复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三项组成。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外国语能力测试
 外国语能力测试分为外国语(英语)口语、外国语(英语)听力测试(面试)两种形式。外国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外国语口语测试满分50分,测试时间由测试教师把握。
 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6日13:00-13:30(务必提前20分钟进考场)
 外国语听力测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117室
 外国语口语测试时间:3月27日9:00-11:30
 外国语口语测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117室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复试专家组以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查。学院组织一般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查。
 测试时间:3月27日9:00-11:30
 测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308室
 3.专业课笔试
 笔试时间:3月27日13:00-15:00
 笔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216室
 笔试科目:英汉互译(英语笔译专硕考生)
 英语专业综合(英语语言文学学硕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英汉写作、英汉互译
 加试时间:3月27日15:30-18:30
 加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216室
 5.跨大学科门类的考生需加试一门与专业相关的课程。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英汉写作
 加试时间:3月27日15:30-17:30
 加试地点:流芳校区文科楼216室
 (三)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原则上按专业课笔试占50%、外国语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
 2.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其中,初试4门考试总成绩应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成绩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体检地点:流芳校区校医院
 体检要求: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照校医院指定时间和要求体检,体检费89元/人次由考生自理(和复试费100元一起由学院收取)。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含校外单位调剂和本校内部调剂)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手续。
 2.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接受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3.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信息公开
 学院公布可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 
 六、申诉方式
 举报电子信箱:940592695@qq.com
 电话号码:027-87992051
 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复试工作督查组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
 七、乘车路线
 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具体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乘581、709到鲁磨路公交枢纽站后,转乘788、759路(武汉工程大学站)到达。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