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
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2021届)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规范和完善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7]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原则与范围
1.推荐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2.选拔对象: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
二、推荐条件
1.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①第一至六学期(五年制按第一至八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英语专业和“E+”双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不低于70分(100分制))。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2.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校研[2017]20号文附件1所列)满足上述条件的第1、2、4款可以直接推荐。推荐时全部必修课合格,并经本校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推荐上报的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不得超过学校下拨计划的50%。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严格按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9月21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备案和公示。学院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栏和2017级QQ群里公示。
2. 9月21日至9月23日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一览表。
3. 10月10前学院审核和考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考核。10月15日前,学院将公示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10月20日前,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及相关材料报研究院。
四、监督与管理
加强对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德、智、体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毕业时未取得学士学位;
5.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6.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及专家组
工作小组
组 长:陆新、陈明芳
副组长:徐思思、杨建兵、别尽秋
组 员:凃朝莲、何广惠、汪桂芬、邓军涛、张云峰、金海、王伟、谢玲玲、孟丽、顾泽文
职 责:负责本学院工作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处理学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专家小组 :教学委员会与学术委员会相关成员
六、 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外语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格按名额推荐,严格把握推荐条件,严格执行推免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切实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
外语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27-87992051、 027-87992079;办公室:文科楼327
七、补充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外语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附件:推免申请相关申请表格
武汉工程大学外语学院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