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杜朝明) 2019年3月19日,受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的邀请,我院“英语+法学”13名同学前往法院旁听审理涉校园贷一案的审理。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此次旁听中,同学们收获诸多:
首先,同学们亲身感受了一场完整的案件审理,了解了案件审理的程序以及在公诉案件中的法庭席位的结构和布置,对于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书记员、审判长、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等法庭参与人员的角色有了初步了解和感性认识。
其次,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学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应用及其严谨性、逻辑性、强制力。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理首先要依赖公诉人花费大量时间将案件事实依据、证据、法律依据等完整信息准备好并在法庭上陈述。同时法庭审理也充分保障了被告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但一切权力的行使都要符合公平和司法正义的原则。此次庭审中当辩护律师企图通过诱导式发问方式询问被告问题时就被审判长及时制止。当然,最精彩的还是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对抗,他们对法律娴熟的应用给我们法学专业的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次,此次旁听也使我们在校大学生认识到,大学生由于思想单纯,容易形成攀比心理,冲动消费和过度追求物质。这就给类似校园贷等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恶势力犯罪以机会。我们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应用所学知识,在增强自己抵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意识的同时,也要主动地向周围的同学宣传必备的法律知识,以加强大学生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不贪图小便宜、不盲目追求物质享受,注重身心全面健康发展。